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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在理赔期限内始终不处理,是否属于违法行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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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的申请或者赔款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后,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核定并支付。而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期限内始终不处理,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零一条和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五条规定,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,未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
法律依据:

1.《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: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的申请或者赔款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后,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核定并支付。

2.《合同法》第二百零一条: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,未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
3.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五条:当事人有权按照约定取得合同目的,也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义务,未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
总之,保险公司在理赔期限内始终不处理是不合法的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投保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。如果无法解决,可以向相关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申请仲裁,甚至可以向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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