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物业公司员工培训制度
一、培训目的提高员工整体素质,使员工牢固掌握本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确保所有员工均能严格按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完成本岗位工作,保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。
二、 培训职责
1.工程部负责提出年度工程师、维修工等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与要求。
2. 物业部负责提出年度物业主管、质量主管、营销主管、客户主管、安管员、清洁工、绿化工的培训计划与要求。
3.行政部提出主管以上员工的培训计划与要求。
4. 行政部按照分公司发展要求和各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要求,编制分公司"年度培训计划"。
5. 行政部按照"年度培训计划"组织培训。
三、 培训的实施
1.新员工的培训
(1) 新员工分配、招聘到分公司及部门试用期间,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,并进行如下内容的培训:
a. 入职培训:分公司的基本概况、规章制度、劳动纪律的培训及军训。
a. 岗位培训:岗位职责、专业技术、消防安全等业务知识的培训。
(2) 按照培训的职责分工,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,做好记录和培训考核,行政部将员工培训资料记入本人档案。
⑶ 新员工经上述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。
2. 岗位培训
(1) 行政部根据物业部、工程部的年度培训计划要求,制订年度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2) 具体培训计划内容如下:
a. 接受培训的岗位、工种、人员;
a. 培训项目,即专业知识和技术、服务质量教育、规章制度等;
a. 实施各种培训的方法,即自学、内培、外培;
d. 培训授课人,具有培训资格人员;
a. 培训考试方式,即口试、笔试、实际操作、工作鉴定;
a. 培训项目的负责人。
⑶ 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由行政部统筹组织安排,自学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安排。
(4) 内部培训是根据工作需要,部门主任提出的培训范围内有计划性的培训项目。外部培训是全体员工接受市、区或有关主管部门通知要求,或部门主任和各部门提出的培训计划要求,参加内部培训以外的培训项目。
(5) 每次培训实施时,项目负责人都要进行培训记录和培训考核。
3.特殊工种和业务专业人员的培训
(1) 司机、电工、焊工、管道工、空调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需经市有关部门培训、年审,获得有关工种的等级证、操作证。
(2) 各部门业务管理人员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、学习,获得毕业文凭、职称、物业上岗证书。
⑶ 特殊工种和业务管理人员将获得的等级证、操作证和毕业文凭、职称、物业上岗证书交行政部认可,并将复印件存入员工档案。
4. 计划外培训
a. 根据实际情况,临时提出的培训,由行政部统筹安排。
a. 鼓励员工通过自学、参加专业培训等途径提高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理论,取得的有关培训或学历证书均记入员工的档案。
5. 培训的费用
a. 由行政部组织的培训,费用由分公司负担。
a. 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为分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才能辞职,否则要按比例承担培训费。
a. 培训与服务年限对应表服务一年电工年审、消防上岗证等培训费用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培训服务二年物业管理上岗证(管理员)等培训费用金额在500元--1000元以下的培训服务三年物业管理上岗证(部门经理)、ISO9000内审员等培训费用金额在1000元-- 元以下的培训服务五年物业管理上岗证(经理)等培训费用金额在 元以上的培训
四、 培训的奖罚
1.所有员工应按规定、按时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。行政部执行严格考勤制度。
2. 按《员工素质量化考核办法》中对培训的要求,按月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考核。
3.由行政部组织分公司范围内的考核或竞赛,对获前三名的员工给予奖励;对不及格的员工,要求补考。补考仍不及格,给予处罚或辞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