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可以不返还彩礼,法定返还情形有: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,在离婚时,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,另一方应当返还。没有以上情形的,可以不返还。
一、解除婚约彩礼要返还吗?
解除婚约彩礼要返还的,应当具有以下情形:
1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2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,人民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。
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二、离婚后可以要回彩礼钱吗
离婚后可以要回彩礼钱的,但必须满足一定法定条件。如果存在如下情况之一的,可以要求返还彩礼:1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2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如果双方确实有共同生活,一般是不予返还彩礼的。
三、彩礼的具体返还标准是什么?
返还彩礼有以下条件:
1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2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;
3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。
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,一般不予支持退还彩礼钱。
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